人力资源管理短线自考
发表日期:2009-3-2 10:45:55 阅读数:2772 

                                   湖南工业大学自学考试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与培养目标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是一个蓬勃发展的新兴专业,其发展速度是其他大部分专业所无法比拟的。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人力资源已逐渐成为核心资源。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于企业和社会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现在,在我国有将近90多所经济类院校开设人力资源管理课程。
    社会对人力资源专业人才的需求包括宏观和微观两大部分。从宏观上看,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力资源开发的政策环境、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法律与制度建设都是决定人力资源利用效率的大问题。从微观上看,人力资源管理与企业经营战略密切相关。对人力资源专业人才的需求是多层面的,有战略和决策层面;战术层面(如新酬制度设计、工作分析与设计、绩效标准制定、员工关系协调等)。从全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院校目前能够培养的人才层次和数量及我国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来看,无论是在决策层还是在技术层都极度缺乏专业人才。
    本专业的培养规格:通过本专业的学习,学生应
    (1)掌握本专业系统学习管理学和经济学基本理论,重点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技术;
    (2)具备人力资源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3)能胜任在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教学、科研工作;
    (4)成为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高级工商管理人才。
二、开设课程与学制
    主要开设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公共关系学、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理论与策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劳动关系学、领导科学、社会学、行政管理学等。
   学习年限为两年。
三、考试方法
    本专业的课程结业考试分两种形式。第一种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参加全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办班学校(院)所在地的市(州)自考办组织实施。第二种是按学科专业知识构成确定的辅助课程的考试和考查,由办班学校根据本校的教学管理规定,由学校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1、7月份,由办班学院统一报考。考试不及格者在修业期内可参加下轮开考课程的考试。
四、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本专业主要招收在或有意在企事业单位、党政部门、非政府机构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志青年,以及各大专院校专科在读学生。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系综合性专业,凡取得国民教育文科专科学历者均可直接报考专升本,理工科考生必须加考人力资源管理(一)。
五、收费标准及毕业待遇
    1、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审定的行政事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本专业每生每年学费2600元(不含教材、资料、报考等费用)。
    2、毕业待遇: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取得各规定学分,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国家自考委统一印制的大学本科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同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可授予学士学位。毕业学生当年可报考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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