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包括开放教育学生的成绩和成招学生的成绩。开放教育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由国家开放大学统一管理;成招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由湖南开放大学管理。为规范开放教育全国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统一考核课程成绩最终管理权归属 开放教育统一考核课程成绩的最终管理权在国家开放大学。
二、课程总成绩构成 开放教育课程总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与终结性考试成绩合成计算,合成方法按照各门课程考核说明中的规定执行。
三、湖南开放大学课程成绩管理职责 湖南开放大学负责课程成绩的认定、公布以及成绩数据的维护和管理。
四、形成性考核成绩管理 (一)指导(辅导)教师评定学生学习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成绩。 (二)县级学习中心(教学点)负责审定、记录、管理学生的课程形成性考核成绩,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数据统一报地(市)级分校。 (三)地(市)级分校负责对地(市)级直属及所属县级学习中心形成性考核成绩的管理,负责汇总形成性考核成绩,并在规定日期内将数据报送湖南开放大学。 (四)由分校自行组织的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实践环节考核的成绩,根据省级电要求登陆开放教育项目管理系统录入或导入相应成绩数据。 (五)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由省级电大负责导出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六)湖南开放大学负责汇总、复审、抽查全省形成性考核成绩。 (七)形成性考核成绩补报或更正,须由学生所在基层学习中心向湖南开放大学提出书面申请,经湖南开放大学教学或教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备案。 (八)考试成绩和经过合成的课程总成绩公布后,原则上不再接收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补报和更改。
五、终结性考试成绩管理 (一)湖南开放大学负责考试成绩的登录和公布。 (二)湖南开放大学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查分、查卷。 查分、查卷原则上由学生在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向分校或教学点提出申请,由分校统一向湖南开放大学申报核查。湖南开放大学原则上不接受学生个人查分、查卷申请。学生考试成绩如有更正,湖南开放大学及时通知分校并备案。 (三)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有考场舞弊等被投诉、举报,经查实,按照《湖南开放大学全国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六、成绩合成并上报 形成性考核成绩和终结性考试成绩确认后,由湖南开放大学进行成绩合成,并在考试结束后根据国家开放大学要求上传成绩数据。
七、成绩更动 因故需要对国家开放大学数据库中已有成绩(包括形成性考核成绩、终结性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进行更动时,由湖南开放大学写出更动原因,以文件形式上报国家开放大学考试管理部门。国家开放大学考试管理部门批复并备案后,湖南开放大学方可更改数据并上传。
八、免修免考成绩管理 学生提出免修免考申请,由地市级分校汇总,报湖南开放大学。湖南开放大学依据国家开放大学课程免修免考的有关规定审核后,报国家开放大学教务管理部门;同时,将免修免考相关数据报国家开放大学考试管理部门。
九、成绩数据库管理 国家开放大学和湖南开放大学设专人负责成绩数据库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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